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3/22 15:29:57
化解婚姻纠纷 促进家庭和谐
——定西市安定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显著
本网讯(通讯员 吕丽萍)近年来,针对矛盾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多、占比高、复杂化并呈现上升趋势的现状,定西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富有当地特色的行业性专业性婚姻家庭调解工作新路子。特别是定西市安定区婚姻家庭调委会自2014年6月成立以来,在安定区司法局联合民政局、妇联协作配合、共同努力下,通过搭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新平台,不断创新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机制,采取“三四五”的工作方法,及时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团结和睦,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障“三个畅通”:畅通婚姻登记大厅与调委会之间的渠道,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到达婚姻登记大厅后,先将其引至调委会进行情绪疏导,对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对确实无法“说和”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建议。畅通法院立案庭与调委会之间的渠道,对达成和解协议后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由调解员协助办理;若未达成协议确需诉讼途径解决的,则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畅通证据材料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渠道,在纠纷处置引导、案件移交过程中,力求实现证据材料在调委会、婚姻登记大厅和法院立案庭之间的直接传递与共享,确保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做好“四个衔接”:做好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对行政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则直接由调委会参与再行调解,力求和解;或者在调解后,当事人执意坚持登记离婚的,则及时转入登记大厅办理。做好与司法确认的衔接,对当事人就涉及家庭财产达成的和解协议效力提出质疑时,则指导和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确保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做好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对确需通过诉讼途径,家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受害方,则与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做好与实际执行的衔接,对因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协议书或确认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时,及时与法院执行庭联系,指导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到位。
“五字”工作法:即“前、明、专、省、快”。“前”就是将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在前;“明”就是将处置化解的工作流程上墙公布,做到公开透明;“专”就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让纠纷当事人不走弯路,及早实现案结事了;“省”就是减少讼累,减轻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快”就是处置结案的速度快。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行“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工作法,实行“月回访跟踪服务”制度,切实保障了调解效果。
截止目前,该调委会共接待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2780件,其中劝和1147件,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1733 件(书面协议930件,口头协议703件),提供法律援助621人。仅2017年1至11月份,该调委会就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135对,其中劝和没有离婚的605 对,达成离婚协议的有530对(书面协议269对,口头协议261对),提供法律援助254人。安定区婚姻家庭调委会立足专业性行业性职能优势,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将调委会建成婚姻家庭矛盾的“缓冲带”和“泄气阀”,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做到小事不出家庭、大事不出社区,维护了家庭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定西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