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主动创稳】畅通诉调对接“主赛道” 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
来源:岷县政法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3/11/28 11:12:15
“真是太感谢了,本来我以为打官司很麻烦,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景某向调解员说道。2023年10月24日,李某驾驶客车与景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景某受伤,三轮车损坏。岷县交警大队处警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李某拒不赔偿损失。11月6日,景某向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三轮车等共计14097.08元。县法院认为该案实事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接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11月10日,县综治中心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景某11407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今年来,岷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县主动创稳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建立县、乡镇综治中心与同级人民法院(庭)、司法局(所)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将适宜诉前调解的矛盾纠纷导入综治中心,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的“集散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共对接矛盾纠纷490件,调解412件,调解成功324件,成功率78.6%,司法确认21件。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岷县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岷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把诉源治理当做一项政治任务去落实,推动解决矛盾纠纷大量进入诉讼程序、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相对较少的“倒金字塔”问题,形成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协同联动、集约管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根据“1厅+N室”的要求,县综治中心设立接待大厅和诉调对接室、司法调解室、综合调解室、速裁审判庭、心理疏导室、法律服务室、分析研判室等功能室。县法院在县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选派3个调解团队共9人入驻,指导和开展矛盾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提供便民服务。县司法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2名调解员、2名律师入驻,做好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人社、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各1名工作人员常驻,2名心理咨询师、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随叫随驻。县综治中心组织县法院、县司法局统一对调解员进行培训。
县法院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并自愿在登记立案前调解的民商事矛盾纠纷、登记立案后又同意调解的矛盾,第一时间对接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向调解团队、调解员、调解组织交办,限期一个月进行调解。对无法联系当事人、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及时将相关材料退回县法院,进入诉讼程序。对调解成功有执行标的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给群众吃下“定心丸”。对群众主动找综治中心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登记、交办、调解,调解成功的进行司法确认,多次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形成综治中心与法院互联互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