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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促发展 法律援助提质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六省份发言摘登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5/22 1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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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促发展 法律援助提质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六省份发言摘登

编者按

法律援助是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供给,加强保障、创新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日,司法部举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北京、四川、江苏、安徽、浙江、河北六省份司法厅(局)有关负责人在培训班上交流发言。为推动各地互学互鉴,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公信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本版今天刊发发言摘登,敬请关注。

以首善标准夯实法律援助发展基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在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主要包括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基础保障、落实税收政策等三个方面。

一、坚持党建引领,厚植为民理念。

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首善标准,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律服务全过程,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理念。近三年,全市17家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万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社会效益显著。

一是构建“党建+法律援助”的服务模式。通过党建培训强化法律援助队伍的政治意识,确保服务过程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坚持政府采购中考察法律服务机构党建情况,在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岗位设置“党员先锋岗”,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纠纷中党员律师冲在前面,使困难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全覆盖。北京市建立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网络,其中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家,区级法律援助中心16家。同时,依托街乡镇建立33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近8000个,在全市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监狱、驻京部队共建成近600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

三是深化队伍建设,夯实人才保障。北京市始终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关键来抓,目前,全市17家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到45.63%,公职律师占比59.22%。同时将“内部管理”升级为“行业共治”,强化优质法律资源赋能,市律师协会设置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律协各专业委员会910余名委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建设专家智库,吸纳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的资深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等。

二、持续强化保障,筑牢服务根基。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投入”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兜底民生需求。北京市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保障,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自2022年起,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国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此举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

二是调整援助补贴标准,确保基础服务。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修订《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并根据案件所处不同阶段科学设定阶梯式补贴标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事业,依托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先后启动实施“惠农公益法律服务”“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公益法律服务”等近二十个法律援助公益项目。

三、落实免税政策,释放制度红利。

为保障法律援助法正确实施,鼓励律师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免税政策落实到位,北京市通过创新完善政府采购、开票办税和补贴支付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法律援助补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双免征”,极大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效。

强化“四个保障”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四川省司法厅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强化“组织、队伍、经费、制度”四个保障,构建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6万件、提供法律咨询99.73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14亿余元,多次受到司法部表彰。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位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委、省政府连续14年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对各市(州)政府开展法律援助事项的评价体系,司法厅按季度调度和通报各市(州)开展情况,将法律援助打造成了四川服务保障民生领域的“金字招牌”。

二是完善法援机构。实现了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

三是延伸服务站点。在乡镇、村(社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四川是劳务输出大省,在省外川籍农民工集中地设立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货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服务驿站探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

二、强化队伍保障,形成强大合力。

一是配齐配强法援工作人员。二是充实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在省本级遴选1082名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在全省各市(州)以市级为单位组建21个法律援助律师库。联合高校、群团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4504名。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按照法律援助“全员参训”的目标,2024年开展培训356场次。四是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

三、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压实市县财政保障责任。针对过去个别市县财政对法律援助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在制定法律援助民生实事考核指标中,对市县两级财政匹配资金提出了最低保障额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适度调增。

二是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联合财政厅出台《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综合考虑办案往返距离、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新调整了补贴标准。同时,严格经费管理,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四、强化制度保障,推动高效发展。

一是建立川渝两地法援协同制度。将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纳入川渝两地人大协同立法重点项目,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对法律援助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实现川渝两地法援事项范围一致、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情形一致、经济困难标准“互认”、法律援助案件协同办理。

二是建立经济困难标准认定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与核查办法》,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制度。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我们在全省遴选15家律师事务所与15个民族县开展为期三年的“驻在式”法律援助对口帮扶。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标司法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构建线上与线下、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为一体的质量监管系列制度。搭建全省案件质量评估平台,建立由21个市(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40余名律师组成的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形成“制度+平台+专家”的案件监管格局,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援助需求,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持高位推进,加强协调联动,汇集站点建设“凝聚力”。

江苏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在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扎实有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目标,系统推进落实,将工作站点建设运行经验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立法形式对站点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在法院立案大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职工服务中心等嵌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与依托部门单位共用硬件设施、共享信息资源,“结对组团”推进工作站点建设。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出台《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为站点建设运行提供制度依据,明确工作站点建设标准、工作职责等。

二、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合理布局,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

紧盯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工作站点为辅助的便民服务网络。全省共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475个、联络点18331个,站点覆盖率达92.8%。

一是“就近”设立联络点。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频发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二是“就事”成立工作站。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场所成立工作站,协同有关部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就人”创设服务载体。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校园、劳动就业市场等嵌入工作站点,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新就业群体等“量身定制”服务举措。

四是“就便”打造服务平台。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巡回开展服务。打造“云端法律援助工作站”,灵活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运行实效,确保服务提供“高品质”。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等制度,加强对工作站点规范化改造。

二是提升服务实效。在做好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常规动作”的同时,提供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延伸服务,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矛盾纠纷预警、即时解答咨询、远程受理申请。

三是注重效果导向。完善“站点转换”机制,实现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全省将144个联络点升级为工作站,将62个工作站点予以撤销。

四、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特色品牌,擦亮法律援助“金招牌”。

一是坚持质量为先。加强对工作站点接收办理案件的管理监督,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宣传载体形式,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引导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近到工作站点寻求帮助。三是创树特色品牌。结合各地实际,打造了“金蒜盘”“劳动筑梦·法暖新人”“援暖小北”等服务品牌,以点带面发挥好辐射带动效应。

全力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安徽省司法厅

近年来,安徽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紧扣高质量和均衡发展两个主题,以法律援助省级民生实事为抓手,从优化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至2024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万余件,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13.7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84万余人次。

一、服务网络再优化,法律援助触手及。

一是深化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三年规划,常态化评估掌握基层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情况。二是持续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三是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一体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提高系统适配性和便捷性。四是提升法律服务能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完成法务区建设。

二、宣传矩阵广覆盖,群众法援意识再提升。

一是多部门协同普法。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法律援助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省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充分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度。三是创新载体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全方位生动展示法律援助法实施成果。

三、工作创新增效能,便民利民解民忧。

一是全面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定相关意见,明确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的适用范围、核查管理、不当行为处理等内容,规范个人诚信承诺的实施。二是探索全省通办。打破法律援助市域指派限制,目前我省各市实现在本市范围内律师资源共享,即市及所辖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均可无障碍指派本市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出台实施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动态调整绩效评价指标。

四、特殊群体多关注,纾困解难暖民心。

一是聚焦农民工讨薪维权,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范围,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二是聚焦残疾人法律援助,提升服务便捷度。完善服务网络,依托残联、共青团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提高服务贴合度。简化申请流程,实现“即申即办”。开展上门服务,组织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定期进社区等地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四是聚焦军人军属服务,提升援助满意度。联合省军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服务流程。

五、服务供给再扩大,优质高效惠民生。

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增加了依法请求行政补偿等6项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二是强化机构人员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区均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500余人。三是引导基层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会同省财政厅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调查研究,提升法律援助经费财政预算标准。

“五维发力”严守法援工作“生命线”

浙江省司法厅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增强和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严格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升服务质效。2024年,全省共解答法律咨询131.1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万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8.4万件,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98.4%。省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坚持标准筑基,校准质量管理“基准线”。

始终坚持以制度规范为抓手,系统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推动省人大出台《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二是制定评估办法。制定评估评分细则,细化全过程要求。三是规范格式文书。组织办案律师、评估专家等共同制定会见笔录、代理意见等32份标准化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四是编印工作指引。印发《新业态从业人员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等。

二、坚持数智赋能,升级在线质控“云平台”。

一是升级智能监管体系,提升平台运行效能。迭代升级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二是优化便民服务体系,拓展服务覆盖维度。构建“一网通办”服务矩阵,实现法援服务“就近办”“便捷办”“掌上办”。三是健全协同治理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效能。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机构与办案机关之间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三、坚持专业固本,筑牢质量保障“人才链”。

一是严把人才准入关口。严格法律援助律师准入,采取公开招募、考核面试等形式,择优精选法律服务人员加入法律援助队伍。二是构建精准培训体系。针对法律援助实务需求,开展分层分类专项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服务能力。三是优化案件指派模式。采用智能随机指派与受援人点援相结合方式,努力实现承办律师执业经验、擅长专业领域、群众意愿等因素的最优化组合。

四、坚持创新驱动,探索质量升级“新路径”。

一是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二是全面深化值班律师制度。拓展服务范围,强化权利保障,推动模式创新。三是推进法律援助申请负面清单和不受事项限制改革。指导宁波市、台州市探索制定《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在宁波市、绍兴市探索开展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改革。

五、坚持闭环管理,织密“五位一体”质量“防护网”。

一是强化承办过程网上监督。运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对承办人员办案责任心等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强化庭审旁听与法官意见征询工作。督促落实全年旁听庭审案件数不少于开庭审理案件总数5%的要求。三是强化案件承办满意度评价与回访工作。围绕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态度等进行满意度评价,着力提高案件承办效果。四是强化案卷归档与结案审核。落实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指导目录要求,及时进行电子化归档管理。五是强化常态化案件质量评估。2024年,全省抽查法律援助案件2.7万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27.7%,优良率81.7%。

扩面提质以工作质效树法援品牌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三年将“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列入全省20项民生工程。司法部给予河北工作大力督促指导,河北省司法厅抓牢四个关键,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一、抓统筹,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站位。

近年来,河北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能够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被列入了全省20项民生工程,有效整合了各方资源,为法律援助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成为河北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的一个“热词”,全系统上下干事创业劲头正足、士气正旺,立志于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标杆性的民生工程和全省法治建设的重要品牌。

二、抓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一是明确责任,构建全员质量责任制。始终坚持“责任到人、全员参与”工作理念。全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落实岗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质量提升。办案律师责任到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二是全过程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围绕当事人诉求、案件特点和承办律师能力,科学指派案件,确保承办律师与案件性质高度契合。通过案卷检查、受援人反馈、办案机关评价等手段,全面评估案件质量,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开展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学习,通过旁听庭审、卷宗评查等方式,督促案件高质效办理。

四是常态化培训,夯实质量提升基础。建立“巡回培训+小班特训”常态化机制。通过巡回培训覆盖全省、小班特训强化重点,确保培训效果,为案件质量提高注入专业动能,实现从“经验办案”到“规范办案”的转变。

五是自测自检,及时改进自身不足。2024年,组织在全省范围内覆盖全部187家法律援助机构,对1080个案件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促进了案件质量持续优化良性循环。

三、抓重点,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一是深入研究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安心行动”“法援护苗”等专项行动,推进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建设,集中力量兜住最困难群体、对接最需要人群。

二是创新开展“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系列品牌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推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根据受援人的具体需求,设计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方案。

四是深度优化服务流程。对农民工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其他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抓宣传,提升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广度。深入工地、园区、快递外卖点等发放宣传手册,解读法条政策,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加大内部宣传深度。挑选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巡回宣讲,扩大典型代表影响力,助力队伍向上向好发展。

(本报记者蔡长春、刘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