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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8/20 9: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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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书摘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两个“首先”,深刻揭示了宪法在法律规范体系中的至上地位,深刻揭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首要地位。

一、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宪法的宪法制度新模式,是充分发挥宪法治国理政根本法作用的宪法治理新形态。依宪治国,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据宪法制度、宪法规范、宪法程序治理国家,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依宪执政,就是党依据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执政治国,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党的执政行为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我们党就领导人民开展了制定和实施宪法制度的崭新实践,进行了依宪治理、依宪执政的初步探索。其中,最重要的制度成果是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1946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新中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模式的确立,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和四次宪法修改为标志,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实践不断完善,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2018年对1982年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改,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模式日趋成熟,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保障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逻辑理据在于两个“根本法律依据”,即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律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律依据。宪法作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面涵盖国家治理中最根本、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调整着国家发展中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关系,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提供了完整的法治框架、奠定了扎实的制度根基。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首先要依据宪法治理国家,把宪法制度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转化为良法善治的显著优势。实践证明,宪法在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过程中展现出了强大法治力量,极大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这一命题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宪法是确认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法。我国宪法在序言和总纲部分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而以根本法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第二,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所应遵循的根本法。由宪法的根本法性质和地位所决定,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所依之“法”,首先是而且最重要的是宪法。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所依之其他“法”,都是以宪法为核心、依据宪法制定的国家法。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宪治国的轨道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

(一)坚持依宪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准绳,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坚持依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充分运用宪法的国家制度体系设计功能促进国家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协同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充分运用宪法的国家机构体系创设功能,提高国家治理的执行力、公信力。我国宪法通过确认和巩固国家制度体系,确立和完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构建起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框架结构,夯实了国家治理能力的制度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保障国家治理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坚持依宪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原则要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宪法基础。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据宪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据宪法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