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定西政法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5/9 14:23:27
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建设,近日,定西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目标要求,整合优化资源力量,强化科技信息支撑,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实战化指挥、一体化运行、高效化服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资源整合、力量下沉,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等基本原则。
《意见》对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综治中心主要职能进行了明确和定位。市综治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县区综治中心突出实战化和实体化,是县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是整合各类资源打造“一个中心、一张网”,对群众事项“一次办”的关键平台;村(社区)综治中心是实现党建引领、组织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基础平台。
《意见》明确了机构人员配置及运行机制。各级综治中心由同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员)管理,负责组织综治中心的日常运转工作。市、县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按相应的机构建制及职数配齐配强领导力量。运行机制上,明确各级综治中心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构建“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问题”工作格局。县区、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可与同级综治中心整合运行。
《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落实,牢牢把握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定西建设的实际需求,推动综治中心建设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把综治中心建设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
目前,全市各级已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市级综治中心领导职数及人员配备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委编办,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漳县等4县区综治中心落实了领导和工作人员。乡镇政法委员配备、乡镇副科级综治中心设置按要求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有条不紊推进。(中共定西市委政法委员会/苟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