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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8/11 10:26:18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近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专项立法决定形式细化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职责、案件范围,明确规范了检察机关与行政、监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彰显以法治思维引领全省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共同保护公益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决定》明确,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监督,创新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审判机关要坚持依法审理,全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公正审判和有效执行;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主动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保障。在明确检察、审判、行政机关各自公益诉讼工作职责的同时,《决定》还就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