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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 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见成效 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8/14 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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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对于涉企行政检查的严格规范,正展现出积极成效。 

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涉企行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与此同时,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如,北京数量下降72%,发现问题率提高26%;宁夏数量下降31%,发现问题率提高3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检查工作。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检查事项多、标准不透明、不一致以及运动式、逐利式检查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合理确定检查方式、限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等解决措施。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今年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的重要内容。 

“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形成了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良好局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检查不扰企业 守住安全底线 

来自应急管理系统的两组数据,对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诠释,颇具代表性。 

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对22余万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27余万次执法检查,检查总次数同比下降31.49%,入企检查频次得到较大幅度控制;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700余条,办理“一案双罚”案件885件,查处行刑衔接案件199件,有力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这正应了应急管理部在贯彻落实《意见》之初就提出的要求,即“如何从制度层面形成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约束机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提出,要确保行政检查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又保证必要的行政检查能够有效开展。 

规范,不代表不可为。从市场监管系统的相关执法数据来看,食品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特殊重点领域,依然是严格监管的主基调。 

例如,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上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 

不能机械受限 确保检查有效 

事实上,既坚决遏制重复无效扰企的乱检查,又坚持严格依法检查、守住安全底线,正是司法部所一直强调的。 

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行政检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必须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检查有效。”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必须把握好检查“宽与严”的政策界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的,该检查就是要检查,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确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 

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说,“我们强调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同时也强调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既要确保检查既不过度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要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 

强化智慧监管 分级分类检查 

目前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平衡“严”与“宽”中,都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强化智慧监管,便是其中之一。多地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安徽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建设“行政检查码”,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的闭环机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采取“预警站”式管理模式,全面覆盖202家排污单位、1258个点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与“甘肃省用电智能管控平台”等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对超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秒级响应”,让环境违法“小动作”无处藏身。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智慧监管等技术手段的充分运用,有助于平衡好严格检查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可以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 

实行差异化监管,也是此次规范行政检查中所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建立健全以专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为主、充分考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管理规范程度的不同,对检查频次的要求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认真履责,每一位执法人员必须坚守法治理念,勇于担当,做到“严查”“真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检查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织密筑牢安全防线,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又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