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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临洮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果

来源:临洮检察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12/22 1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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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开展“六清”行动和“八查八摆”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和省市督导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见成效,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6人,提起公诉6件126人,纠正漏捕20人,追加起诉10人,起诉“保护伞”1件1人。通过办理黑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办理其他案件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3份。建议判处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共计10亿余元。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检验。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院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46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的重点任务和举措。
 
二是全院形成一盘棋。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及上级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省市县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暨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调度会和上级院推进会精神,全面动员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尽锐“参战”。
 
三是建立专项斗争主阵地。检察长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推动落实。制定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设置了专门的扫黑除恶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重点都上墙明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阵地建设。
 
优化办案形式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
 
一是成立办案专班。按照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办案专班建设,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带头办,配齐配强办案力量,确定了专门的办案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案办公设备,采取集中阅卷、研判、交流的办案模式,确保案件快速突破。
 
二是敢于斗争,注重“三个效果”。检察长带头出色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0·29”黑社会组织犯罪和陇西“7·10”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制度,向市检察院报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48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12条。经市监委调查核实,依法查处保护伞1件1人。
 
三是紧盯黑恶势力“利益链”,精准铲除“黑财”。“7·10”案件中建议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共计185.8948万元、轿车4辆,并处罚金共计142.5万元。“10·29”案件中建议依法没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有的企业11家以及个人名下土地、房产商铺、银行存款、现金、基金、车辆等资产,共计10亿余元。
 
四是精准指控犯罪,展示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庭审中的主导作用,精心准备出庭预案,讯问提纲做到“精”,举证提纲做到“细”,答辩提纲做到“全”,公诉意见书客观公正,有理有力精准指控犯罪。注重把握庭审讯问的方式和技巧,确保庭审质效,提出的依法严惩、打财断血等方面的意见,一审法院均予以采纳。
 
把握工作重点 强化线索排查核查
 
严格执行《定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级线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线索受理、移送、转交等工作,认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清零”冲刺行动。
 
一是2018年以来共办理线索118条。组织人员自行调查核实线索8件,转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调查核查110件,全部反馈结果。
 
二是集中精力对2015年—2018年办结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和可能涉及黑恶势力或“保护伞”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回头看”,对重点案件做到抽丝剥茧、层层递进,共自查各类案件664件,排查出涉恶案件线索24条,经公安机关查实,依法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
 
三是根据省扫黑办和省检察院开展线索监督核查工作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监督核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敢于碰硬、从严把关,共监督核查各类线索办结材料420件,报送监督核查建议104件,全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提高人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突出行业综合治理
 
一是深化总结形成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临洮检察版”做法,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治理的精准化水平。发挥“三书一函”的作用,办理黑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办理其他案件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3份,切实提高打击和整治力度。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45件,达成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57人。
 
二是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在排摸互通涉黑涉恶线索、管控重点人群、排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突出强化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功办理了牛某某等26人新型电信诈骗案。
 
三是用准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加强跟踪问效,促进行业、领域治理和重点群体管理服务,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公共娱乐服务经营场所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内部监督管理、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共计10份,均已收到整改答复意见。
 
四是强化驻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围绕交付执行、教育矫治、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四大环节对社区矫正人员走访7次,准确了解人员去向和近期情况,做到“零脱管、无遗漏、无死角”,避免失教失管失联。在看守所开展普法宣传4次,在监管场所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
 
五是配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设置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两委”人员的联审程序,强化联审把关作用,总共联审村“两委”委员和社区“两委”人员1.2万多人,加强基层组织的整顿治理,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充分发动群众 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强化机关宣传主阵地。以实际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切入点,及时开展舆论宣传。扫黑办认真梳理,将办案过程中收集、挖掘的典型案例和素材,及时完善收录进宣传材料,印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内容及职责任务、举报方式等,引导干警和民众自觉参与到专项活动中来。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结合入户帮扶、公益诉讼宣传、“检察宣讲乡村行”“检察云课堂”等工作在乡镇主要街道、集市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疑释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举报奖励办法、典型案例和打击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死角、全覆盖宣传到位。共开展各类扫黑除恶宣传活动1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0余份。严格执行“三同步”原则,在“临洮检察”微信平台上发布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四十二期,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